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资产管理工作研讨暨资产清查培训和盘点工作的通知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资产管理工作
研讨暨资产清查培训和盘点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,及时准确掌握资产变动情况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,优化资产配置结构,经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开展2020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、地点及参会人员
培训时间:2020年11月3日上午10:00
培训地点:知言楼309会议室
参会人员: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员
二、资产清查工作安排
(一)清查盘点基准日及范围
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,在此时间之前学校购建(含受赠)的资产均在盘点之列。
(二)组织实施
1.自查自评阶段(2020年11月3日-11月17日)
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以“资产综合管理系统”为准,全面清查本单位的资产,做到逐一清点、逐一核实,并及时完善资产标签的张贴。盘点结束后导出部门资产清查清单(资产领用人、资产管理人、资产管理员、部门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),形成本单位《资产清查盘点报告》(部门领导、分管校领导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)于2020年11月17日前报资产管理处。
2.抽查核查阶段(2020年11月18日—2020年11月20日)
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结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抽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3.总结阶段(2020年11月21日—2020年11月26日)
资产管理处根据自查自评和抽查情况,向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结果,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。
(三)演示培训
资产管理处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具体要求,现场登录资产综合管理系统,进入资产清查系统,演示及培训具体操作流程。
(四)工作要求
1.要认识到位,积极配合。各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有正确的认识,在本次清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情况。
2.要明确职责,抓好落实。各单位资产负责人、资产管理员、资产使用人要抓好清查各个环节的工作,同时要互相配合,合力完成清查工作。
3.为保证清查盘点工作的有序进行,请涉及资产管理员变动的单位于2020年11月3日前将《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更换申请》(部门领导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)纸质版报送到资产管理处。
三、资产管理工作研讨
1.经验分享
资产管理处邀请参会资产管理员,分享资产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。
2.工作困难
各单位可以就目前资产、低值易耗品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困难,资产管理处结合大家的反馈,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。
3.工作建议
各单位就目前资产、低值易耗品管理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,资产管理处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有效工作建议。
附件:1.资产清查系统操作流程
2.资产清查系统操作流程界面展示图
3.部门资产清查清单、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样表
联系人:吕老师 联系方式:82352397
资产管理处
2020年11月2日